宁德市图书馆是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,为了保障全体读者公平使用公共资源,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,现对禁止占座行为通告如下:
一、本馆阅览座位实行“先到先得”制度,一人一座,严禁一切形式的占座行为。读者在座位上留下个人物品,离座30分钟(午餐11:30-13:00,晚餐17:30-19:00期间离座1小时)以上即属占座。
二、读者均有权使用任何被占座位。工作人员不定时巡查,对有物无人的座位读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归,工作人员有权处理占座物品将座位让给有需要的读者使用。如读者长时间离开,请带走个人物品或存放至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。
三、请妥善保管随身物品,读者因占座造成的物品丢失责任自负,图书馆不承担占座读者物品丢失的责任。
四、文明阅读,请勿随意挪动桌椅及书架上的图书。
五、读者有权对占座行为进行监督,并向工作人员反映。
如有任何疑问,可前往或致电一楼总服务台进行咨询,咨询电话2716189。
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文明使用公共资源,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阅览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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