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满足读者数字阅读需求,进一步体现图书馆公益性原则,本馆电子阅览区向本馆读者免费开放。免费开放服务规定如下:
一、上网实名制
读者凭本馆借阅卡登记上网,严格执行上网服务实名登记制度。
二、上网内容
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分、支中心平台资源;各类型、系列图书馆网络资源;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资源;本馆局域网络数字资源等。具体内容包括:电子图书、电子报、电子期刊、数据库、文化资讯、音、视频资料等。
三、上网时间
每人每天累计上网阅览时间不超过2小时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读者应严格遵守有关互联网络管理的法律、法规,遵守本馆的管理制度。
2、读者不得携带食物、饮品进入电子阅览区;不得在室内吸烟;保持室内安静。
3、爱惜一切设备、设施;有问题及时请工作人员处理解决,不得擅自处理。如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,应赔偿;情节严重者,移交司法机关。
4、读者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、指导。拒不服从的,工作人员可终止服务。
五、开放时间
上 午8:30----12:00
下 午15:00----18:00(星期一闭馆维护学习不开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