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证须知

作者: 来源: 链接: 时间:2018-06-02

借阅卡指南

一、办理新

  (一)个人借阅

  1.凡愿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个人,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 

    2.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、军人卡、护照等有效卡件原件,到本馆办理本馆借阅卡。

  3.办前,读者应在办处领取《宁德市图书馆个人借阅卡申请表》,并如实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。 

4.办理本馆借阅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,押金分100元、200元、300元、400元、500元种等次,每个借阅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书刊。 

   5.首次办理借阅卡,免收工本费 

    6.新办理的借阅卡,在一个月内不办理退卡手续。 

7.读者如需调整押金等次,可携带本人借阅、押金收据身份证原件,到办处办理押金增减手续 

8.图书借期为21天,到期前可续借2次,续借成功后,借期从到期日开始往后顺延,仍为21天。

  (二)集体外借 

  1.凡需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单位,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集体外借。申请者可到本馆服务台办理。 

  2.申请办理集体外借,须持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,并填写《宁德市图书馆集体外借用户登记表》。 

3.办理集体借阅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,押金分1000元、2000元、3000元三种等次,每个借阅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书刊。 

4.图书借期为21天,到期前可续借2次,续借成功后,借期从到期日开始往后顺延仍为21天。

二、退 

1.读者退卡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借阅卡、押金收据到办卡处办理退卡手续。新办理的借阅卡,在一个月内不办理退卡手续。

2.已办理退卡手续的借阅卡,如需再次申请办理借阅卡,需在退卡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。

3.代办退卡的,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退卡人的身份证原件、借阅卡、押金收据到办卡处办理退卡手续

4.集体外借用户退卡须持单位委托书、集体外借卡、押金收据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本馆流通服务部办理退卡手续。

5.退卡前须还清书刊及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。

  

三、挂失、补 

1.遗失借阅卡应及时挂失,挂失前产生的书刊被冒借或预存款被冒领等后果由本人负责。 

2.借阅卡挂失方式: 1)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图书馆办卡处办理挂失手续。 (2)通过服务台电话(0593—2716189)办理挂失手续。3)通过宁德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的微服务大厅办理挂失手续。

3.借阅卡挂失后,可携带押金收据本人身份证到办卡处补办新卡,须缴纳补办借阅卡工本费5元。补卡前须还清书刊及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。若挂失后重新找到借阅卡,又尚未补办新卡,可到办卡处办理原卡恢复手续。 

4.已补办新卡的,旧卡同时作废。

    5.集体外借用户的挂失、补卡到流通服务部办理。 

  四、办时间 

本馆开放时间均可办理。

五、办卡地点 

    本馆一楼服务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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