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新卡
(一)个人借阅卡
1.凡愿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个人,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卡。
2.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、军人卡、护照等有效卡件原件,到本馆办理本馆借阅卡。
3.办卡前,读者应在办卡处领取《宁德市图书馆个人借阅卡申请表》,并如实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。
4.办理本馆借阅卡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,押金分100元、200元、300元、400元、500元五种等次,每个借阅卡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书刊。
5.首次办理借阅卡,免收工本费。
6.新办理的借阅卡,在一个月内不办理退卡手续。
7.读者如需调整押金等次,可携带本人借阅卡、押金收据身份证原件,到办卡处办理押金增减手续。
8.图书借期为21天,到期前可续借2次,续借成功后,借期从到期日开始往后顺延,仍为21天。
(二)集体外借卡
1.凡需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单位,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集体外借卡。申请者可到本馆总服务台办理。
2.申请办理集体外借卡,须持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,并填写《宁德市图书馆集体外借用户登记表》。
3.办理集体借阅卡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,押金分1000元、2000元、3000元三种等次,每个借阅卡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书刊。
4.图书借期为21天,到期前可续借2次,续借成功后,借期从到期日开始往后顺延,仍为21天。
二、退卡
1.读者退卡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借阅卡、押金收据到办卡处办理退卡手续。新办理的借阅卡,在一个月内不办理退卡手续。
2.已办理退卡手续的借阅卡,如需再次申请办理借阅卡,需在退卡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。
3.代办退卡的,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退卡人的身份证原件、借阅卡、押金收据到办卡处办理退卡手续。
4.集体外借用户退卡须持单位委托书、集体外借卡、押金收据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本馆流通服务部办理退卡手续。
5.退卡前须还清书刊及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。
三、挂失、补卡
1.遗失借阅卡应及时挂失,挂失前产生的书刊被冒借或预存款被冒领等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2.借阅卡挂失方式: (1)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图书馆办卡处办理挂失手续。 (2)通过服务台电话(0593—2716189)办理挂失手续。(3)通过宁德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的微服务大厅办理挂失手续。
3.借阅卡挂失后,可携带押金收据及本人身份证到办卡处补办新卡,须缴纳补办借阅卡工本费5元。补卡前须还清书刊及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。若挂失后重新找到借阅卡,又尚未补办新卡,可到办卡处办理原卡恢复手续。
4.已补办新卡的,旧卡同时作废。
5.集体外借用户的挂失、补卡到流通服务部办理。
四、办卡时间
本馆开放时间均可办理。
五、办卡地点
本馆一楼总服务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