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阅须知

作者: 来源: 链接: 时间:2018-06-02

宁德市图书馆读者借阅须知

凡持宁德市图书馆读者证的读者,根据不同的借书押金,可享受相应的文献借阅服务功能。

一.外借数量

1、中文图书:(个人办理)押金分100元、200元、300元、400元、500元五种等次。(团体办理)押金分1000元、2000元、3000元三种等次。每张借阅卡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图书,不限册数。

2、中文期刊:(暂不外借)

3、报纸:(暂不外借)

4、盲文图书:(暂不外借)

5、音像资料:(暂不外借)

二.外借期限

中文图书借期为21天,到期前可续借2次,每次续借成功,总借期在原有借期基础上延长21天。

三.借还方式

1、前往宁德市图书馆服务台办理各类文献借还手续;

2、使用馆内自助借还机办理中文图书借还手续;

温馨提示:借书前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、书附盘和音像资料,如有缺页或破损,请向工作人员说明。借书后请认真核对打印清单上的书名、条码号及实际借书数量,并保管好借书清单,以便日后核实。

四.续借方式

1、前往宁德市图书馆服务台办理各类文献续借手续;

2、图书电话续借: 开放时间内拨打电话0593-2716189,0593-2716186

3、网上续借:登录宁德市图书馆网站主页http://www.ndlib.com“会员登陆”进入“我的图书馆”进行续借操作;

4、使用馆内自助借还机办理续借手续。

5、使用宁德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大厅续借功能。

温馨提示:如有下列情况,图书将不能续借:有逾期未还文献、所借图书超过续借次数、读者证号、密码或图书条码号输入不正确等。  

五.逾期、损坏及遗失处理

1、请按期归还文献。图书逾期归还,将暂停借阅相应天数。

2、请爱护文献资料。如果发生污损,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,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核定赔偿金额;污损情况严重,影响内容的完整性,文献无法修补,按遗失处理。

3、请妥善保管借出文献。如有遗失须按规定赔偿,遗失文献按原价2-10倍赔偿;读者可自购相同版次的文献归还本馆;遗失文献的最低赔偿金额为20元。

4、故意损坏或偷窃文献资料将按《宁德市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
5、发生违规行为的读者,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,其读者证暂停使用。

6、缴费方式:可在宁德市图书馆服务台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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